真实美国工作岗位
项目以美国雇主提供的永久、全职、非季节性岗位为基础。
EB-3 Other Workers 适用于通常少于两年培训或经验要求的永久、全职、非季节性岗位。
EB-3 Other Workers 以真实的美国永久全职岗位为基础,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雇佣移民永久居留路径。
项目以美国雇主提供的永久、全职、非季节性岗位为基础。
Other Workers 通常适用于培训或经验要求少于两年的岗位。
配偶及 21 岁以下未婚子女通常可以作为附属申请人。
Maya 负责岗位匹配和申请人沟通,并与律师团队协作,让各阶段更清晰。
核对申请人的工作背景、就业意愿和岗位适配性,并确认雇主提供的是真实、永久、全职、非季节性岗位。
雇主通常先申请现行工资标准,并由律师团队根据劳工部规则设计招聘步骤和文件。
完成规定的美国本地招聘程序后,雇主可根据案件情况及律师意见向美国劳工部提交 ETA-9089。
劳工证获批后,雇主向 USCIS 提交 I-140,并提供岗位、申请人资格和雇主相关证明。
只有当优先日期符合当月签证公告要求时,案件才能进入相应的最终阶段。排期可能前进、停滞或倒退。
人在美国境外通常走 DS-260 领事程序;在美国境内且符合条件者可能提交 I-485 身份调整。
不同国家、领事馆、家庭关系和个人经历会改变材料要求;所有姓名、日期与经历必须在不同表格中保持一致。
有效护照、出生证明;婚姻、离婚、收养或子女关系文件(如适用),并按办理地要求提供翻译或认证版本。
地址、教育、工作与出入境记录;无犯罪证明、法院或服役记录等是否需要,取决于年龄、居住国家和个案情况。
若岗位设有教育、培训或工作经验要求,应准备相应证书、成绩单、培训证明或雇主证明信。
根据领事馆或 USCIS 指示预约指定医生,并携带既有疫苗记录。不要自行使用普通体检替代移民体检。
招聘记录、工资决定、劳工证、岗位信息及支付能力等通常由雇主和律师准备,申请人应配合核对个人信息。
I-140 获批且案件进入可办理阶段后,NVC 通知申请人缴费、填写 DS-260 并上传所需民事文件。之后按领事馆或使领馆要求完成指定医生体检和面谈。签证是否签发由美国政府决定。
只有在签证名额可用且符合身份调整法定条件时,申请人才可能在美国境内提交 I-485。合法入境、身份历史及就业情况等都可能影响资格;仅在美国境内并不代表一定符合身份调整条件。
这是 EB-3 雇佣移民类别的一部分,通常适用于需要少于两年培训或经验的永久、全职、非季节性岗位。
餐饮、酒店、清洁、仓储、制造和建筑辅助等岗位都可能符合,但必须以真实雇主需求和岗位具体要求为准。
法律并未对所有 Other Workers 岗位统一要求大学学历或英语考试,但具体雇主可以根据岗位设置语言、经验和能力要求。
不能。政府机构决定案件结果,排期和审理速度会变化。负责任的机构只能解释流程并做好材料与沟通。
通常,配偶和 21 岁以下未婚子女可作为附属申请人,但每位家属都需要自己的最终阶段申请、体检和相关民事文件,并分别满足入境要求。
不一定。还要看优先日期、当月 Visa Bulletin、案件路径以及 NVC 或 USCIS 的具体通知。
通常需要先完成适用的移民程序并取得合法工作授权。具体到岗时间必须由雇主和律师根据个案确认。
岗位或雇主变化可能影响案件。不要自行作出假设,应立即让负责案件的美国执业律师评估。
向我们介绍您的背景和工作意向。我们会说明可以确认的事实,也会清楚告诉您仍需核实的事项。